工业厂房也可以像商品房一样销售经营,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,《中山市商品厂房开发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将从4月30日开始实施,中山市商品厂房开发经营,以合法创新、谨慎适度为原则,以“镇区规划申请、部门联合评审、规范报建审批、严格批后监管”的管理方式,规范有序地推进商品厂房租售市场的发展。中山采用商品厂房的经营模式主要是为了加快产业发展转型升级、提高土地利用产出效率、完善龙头企业或产业集群发展配套环境、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,根据该办法,中山将科学规划和试行商品厂房项目,规范商品厂房项目的准入、审批和监督管理。
据了解,根据商品厂房开发特点,中山成立“中山市商品厂房开发项目发展联席会议”,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局、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国土资源局、环境保护局、住房城乡建设局、商务局、公安消防局、城乡规划局、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组成,负责审议商品厂房发展规划、有关评估报告等。
■重点发展产业型商品厂房
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人介绍,中山商品厂房现在是试行阶段,每个镇区可规划1-2个商品厂房开发试点,条件不成熟的镇区,暂不规划试点。
目前中山重点发展产业型商品厂房项目,主要是以标准厂房为主,侧重为大企业做配套,或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新空间,提高土地利用效率。重点考虑土地资源紧张,工业化、城镇化发展水平比较高的镇区。
并不是所有工业土地都可以作为商品厂房的开发项目用地,在土地招拍挂文件或出让合同有明确产业类型的工业用地,不允许开发商品厂房项目。作为商品厂房项目开发要满足一定条件,除原出让合同有明确行业要求的外,已出让的不小于50亩的项目用地可以开发商品厂房项目,其中包含“三旧改造”项目用地,但须在改造方案中予以明确;另外,拟公开出让的不小于50亩的工业用地和达到一定规模的锌铁棚改造项目用地,符合相关条件也可以作为商业厂房项目用地。
■商品厂房可像商品房一样销售
和商品房项目一样,商品厂房项目开发主体必须是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,商品厂房也要经过报建审批等相关环节。
据介绍,商品厂房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审批和建筑标准,要求容积率控制区间为2.0-3.5,厂房建筑层数控制在9层以内,限高50米,配套服务设施用房限高100米;严格审查划分单元分区,明确标注租赁单元;每个单元均应符合交通、消防安全要求,每个最小单元必须有固定界限,可以独立适用;对于产业型商业厂房,最小单元为单栋厂房的整层,在方案审查时必须明确。商品厂房禁止变相成为商业、住宅用房,凡商品厂房建筑设计图纸,不得有诸如厨房、阳台、烟道等居住功能设计内容,配套用房除外,宿舍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5%,配套用房不得出售。凡纳入中山市44个工业园区改造或锌铁棚改造的项目,且被认定为商品厂房试点并列为市重点项目的工业用地,若能在2016年6月30日前开工建设的,该地块基准容积率可认定为2.5。
据了解,商品厂房也可以和商品房一样进行预售,预售商品厂房前,必须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批准,并领取商品厂房预售许可证。